华侨身份认定标准
一、华侨的概念:
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。
(一)“定居”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,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。
(二)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资格,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,视为华侨。
(三)中国公民出国留学(包括公派和自费)在外学习期间,或因公务出国(包括外派劳务人员)在外工作期间,均不视为华侨。
二、所需材料
(一)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华侨
1.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开具的“长期或永久居留权”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2.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出具的“连续居留两年,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”(因公、留学除外)的出入境记录;
3.有效的长期或永久居留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4.护照原件、复印件;
(二)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(含)以上合法居留资格(因公、留学除外)的华侨
1.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开具的“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(含)以上合法居留资格”公证书或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
2.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;
3.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出具的“5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”(因公、留学除外)的出入境记录。
4.护照原件、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