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侨身份认定标准

 

一、华侨的概念:

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。

  (一)“定居”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,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。

  (二)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,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资格,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,视为华侨。

  (三)中国公民出国留学(包括公派和自费)在外学习期间,或因公务出国(包括外派劳务人员)在外工作期间,均不视为华侨。

二、所需材料

(一)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华侨

1.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开具的“长期或永久居留权”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 

2.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出具的“连续居留两年,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”(因公、留学除外)的出入境记录;

3.有效的长期或永久居留签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
4.护照原件、复印件;

(二)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(含)以上合法居留资格(因公、留学除外)的华侨

1.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开具的“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(含)以上合法居留资格”公证书或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;

2.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(含5年)合法居留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;

3.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出具的“5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”(因公、留学除外)的出入境记录。

4.护照原件、复印件。